词条释义
近年来,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新建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2007年6月19日颁发,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1、物业管理员-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者。 2、助理物业管理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 3、物业管理师-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第6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3年6月9日河北省《关于全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职工住房管理机构应与生产经营主体分离,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因此,从业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培训,通过职业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管理行业中不同职位层级薪酬差异显著,经理级年度薪酬水平为41996元;高管层年度薪酬水平为116928元(数据来自上海社会劳动保障网)。在该行业,通常是职位层级越高,薪酬上升幅度越大。另外,不同档次物业项目的项目经理薪酬差距明显,高档写字楼、涉外公寓等物业的项目经理的薪酬水平是普通住宅等物业的项目经理薪酬的2倍以上,拥有高品质规范化物业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成为抢手的香饽饽,“薪情”一片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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