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释义
物权法是中国民法大典中的一个关键的组成部分,在民法大典中所有权存在根据其三个形式被划分为了三部法典,分别是合同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及现在的物权法,合同法是针对移动资产的,而知识产权保护法是针对无形资产的,物权法则是涉及难度最大的固定资产,所以所有的人都关注的法案,因为法案涉及民生问题也涉及资产形态的问题。
在物权法通过前还出现过许多的争论,其中第一次的争论是到底是应该修订物权法还是财产法,我们国家的法律的体系是以德国的法律体系作为蓝本的,而财产法则是英美的法律体系,结果当然是在原有的法律体系内修订物权法,到了最后有一个更大的争论就是物权法是否符合宪法,是否是鼓吹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个争论差点让物权法夭折,是否符合宪法的问题就是在于,宪法有一条,国家财产高于一切,鼓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问题在于物权法确认了私有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样有可能引起资本主义复辟,经过多方的讨论和研究,甚至是检查,对于第一个问题认为这并没有和宪法相冲突,对于第二个问题,改革开发已经取得丰硕的成果,而且国家也已经确认了,我们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现在是要发展的时候,所以鼓励多种经济体制并存,所以私有财产是应该受到保护的,而且私人有了财产不一定就走向资本主义。这才让物权法顺利通过。
第一:所有财产平等保护
物权法的精髓是第一次不提及国家财产高于一切,而是提出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私有财产平等保护,这个转变决定了中国民法不会向苏联民法靠拢崇尚公有财产保护的做法,并且让不同的经济结构并存而且是在平等的法律保护下,这对于以往的法律是一个非常大的跨越。这样的提出因应了改革开放后对社会主义的深刻认识,并贯穿了我们正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所以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 第二:鼓励全民创造财富 因为私有的财产受到平等的保护,所以全民就更有信心去创造财富了,物权法的通过其实是鼓励全民创造财富的,并提供法律的保护。物权法影响最大的就是拆迁条例了,这个行政法规国务院已经在修改并且有信心在十月完成,其实拆迁条例在多年以来保障了国家的迅速发展,所以在物权法里也有规定,以公众利益为目的的国家可以征收,但要给足够的补偿。
还有就是对物业管理条例也有影响,物权法规定了物业的经营场所是属于业主公有,所以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在业主委员会通过决议后可以让新的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因为物权法规定物业的经营场所是属于业主公有,所以开发商不可强加阻挠和干涉。 物权法更加明确了业主公有的地方包括了天台、绿化、电梯、楼梯等等,如在这些地方的盈利归业主委员会所有,所以使得以后的业主委员会有了更多的职能。→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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