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活动,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我局会同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制订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物业服务通用规范》(编号:SZDB/Z 42-2011),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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