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房管局成立于 2002年7月,全称为上饶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上饶市房地产管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职能主要是管理全市房地产业和指导住房制度 改革工作,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管理、产权产籍、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抵押登记,租赁管理、中介市场管理、白蚁防治、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房屋拆迁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等领域。
全局现有干部职工253人,其中党员 133 人,专业技术人员79人,其中机关在编人员 44 名,包括局班子成员 5 名,调研员1名,科级领导干部 14 名,科级非领导干部 12 名,一般干部 7 名,工勤人员 5 名。局(办)机关 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房改综合科、产权产籍科、开发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市场管理科、档案室、纪检组(监察)室等9科(室)。局属单位有 房产交易中心、房产监察支队、物业管理所(公房所)、房产培训中心、装饰办、测绘所、白蚁所、拆迁办(拆迁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办、步管办、财务结算中心、工业园区房管分局、宏润房地产开发公司等 14 家。(一)负责拟定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及配套政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督促、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建设和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实施,负责办理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售、租资格审批和登记管理;
(二)负责全市实施国家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房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编制市中心城区中长期住宅建设和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的发展规划与目标;加强对全市直管公房的管理等项工作;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审核市中心城区存量公有住房的出售和部分产权房过渡为全部产权房的审批、结算;负责对城镇职工实施住房货币补贴,审核企业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监督指导住房货币补贴发放。 (四)负责全市公有住房租金和售价的调整;负责市中心城区单位公有住房出售。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行为;负责审核、颁发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及信州区范围内各类产姚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与发证工作;负责建立全市房屋产权信息网络监测体系,以及调控、引导产权市场,分析掌握市场异动情况;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纠纷调处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审批;指导、监督、监察房屋拆迂工作;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及信州区范围内房屋拆迁方案的审批及实施房屋拆除单位的备案登记工作;发布拆迁公告;调节、裁决房屋拆迁纠纷;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七)负责指导和规落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对全市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办理金市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审批;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受理房地产开发有关方面的投诉;负责中心城区、市经济开发区、三清山管委会的开发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管理; (八)协助纪检、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房改政策的违法违纪行为。 (九)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办法;对金市住宅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监督管理;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划拨使用;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建后的接管验收;配合物价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招投标活动;受理业主的投诉,仲裁物业管理纠纷。 (十)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管理并具体办理城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抗建路步行街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房产测绘市场,制定房产测绘市场准入及房产测绘成果利用制度。 (十一)负责全市的房屋白蚁防治灭治、危险房屋的鉴定等工作。负责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查、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市场质量监督、安全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房地产和房改系统的职工教育培训和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上述职责,上饶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房改亦)内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办)党务、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文稿审校;负责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办理;负责信息、调研、信访、保密、安全保卫、爱国卫生和帮困扶贫工作;负责行政诉讼(复议)、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负责全局(办)及县(市、区)房管和房改部门目标管理的制定、检查和督促实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局(办)各单位年度财务计划、目标管理的编制、审核、报批,并组织督查与落实工作;负责局(办)的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房改综合科 负责拟定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及配套政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督促、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实施,负责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售、租资格审批和登记管理; 负责全市实施国家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房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审核市中心城区存量公有住房的出售和部分产权房过渡为全部产权房的审批、结算;负贵对城镇职工实施住房货币补贴,审核企业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监督指导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协调工作。 (四)产权产籍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以及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的规范化管理;负责做好房屋产权市场调研等基础性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正确引导房屋交易、权属登记行为,确保合法的房地产经营交易活动;负责产权资料的整理、归档、信息查询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纠纷的调处等工作。 (五)房产开发管理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实施计划;负责对中心城区、市经济开发区、三清山管委会的开发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负责对全市商品房容积率和成本信息、销售信息的公示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负责中心城区、市经济开发区、三清山管委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负责《房地产开发手册>的建立;负责中心城区、市经济开发区、三清山管委会的开发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管理;受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的有关投诉工作。 (六)物业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办法;对全市住宅物业管理企业实行监督管理;对全市住宅专颂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市本级住宅专硬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划拨使用;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建后的接管验收;对全市住宅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批;配合物价部门制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招投标活动;受理业主的投诉,仲裁物业管理纠纷;负责指导和规范金市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白蚁防治的行业管理工作。 (七)市场管理科 负责全市房产的调查研究、市场培育、市场的规范管理、市场价格指导;组织与指导全市房改、房地产行业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房地产信息发布;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相关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批管理工作。 (八)档案室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管理市本级规划区及信州区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产籍的交易、发证收集、管理、建档、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归集和保管办(局)的所有档案。 (九)行政服务科 负责市政府公布的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受理、办理与办结;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办理程序与办理流程的设计、优化、简化;负责相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宣传、咨询与解答;牵头协调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科室、部门与人员;研究、制定行政服务科的服务规范与准则;按照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及时调整行政服务事项的内容和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相关调研和经验总结;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上饶市房地产管理局(上饶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9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 领导职数: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副主任)4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职数1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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